第A08版:乐善

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实施,指引慈善公益事业进入依法治善新阶段

我市逾200个民间公益团体活跃城乡间

在国家发生重大灾难时,可以发现许昌人民全力以赴、积极救援的身影

春秋广场志愿服务站,志愿者为市民提供免费读物。

核心提示

慈善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9月1日起,《慈善法》正式实施。首部《慈善法》在个人公开募捐、公募网募权限、慈善信托、骗捐等方面明确了法律规定,为各地慈善事业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使爱心义举今后有法可依。

近年来,我市慈善公益事业蓬勃发展,民间公益团体遍地开花。《慈善法》的正式实施,为我市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疏通了道路,指明了方向,指引我市慈善公益事业进入依法治善的新阶段。

□ 记者 王利辉 樊倩影 通讯员 李璀明 文/图

《慈善法》有四大亮点, 个人做好事也有可能违法

《慈善法》共12章112条,科学界定了慈善的范围,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自然灾害救助等传统慈善领域,扩大到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以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等新领域,拓展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

“《慈善法》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中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降低了慈善组织准入门槛,对公开募捐资格、募捐活动备案和网络募捐等进行了规范,使爱心义举有法可依。”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赵毅军说,《慈善法》有四大亮点:禁止个人公开募捐,放开公募网募权限,增设慈善信托,骗捐将被依法查处。

“大多数市民会觉得,做慈善、做好事是不会违法的。而事实上,这是一个认识的误区。”在赵毅军看来,《慈善法》实施后,市民从事慈善活动时,不能“任性而为”。按照《慈善法》的规定,只有依法成立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公开募捐。

赵毅军指出,如果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民政部门会对其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捐的财产,责令其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此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还可能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慈善法》的实施是不是意味着市民再也不能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些诸如疾病求助的信息?对此,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表示,《慈善法》规定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不禁止个人求助。比方说,微信朋友圈的个人求助行为不属于募捐行为。

赵毅军介绍,《慈善法》还开放了公募权。过去,只有公募基金会拥有向不特定公众进行公开募捐的资格。如今,《慈善法》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都可以向公众募捐。

另外,《慈善法》对慈善信托和骗捐行为也有明确规定: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信托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蓬勃,

逾200个民间公益团体遍地开花

“这是我们大家的一点儿心意,希望能为老人治病尽一点儿微薄之力!”近日,在市人民医院烧伤科住院部319病房,许昌雷锋爱心社团的志愿者把刚刚募集的4400多元善款交给了烧伤老人杨文明的亲属。

像这样的捐赠活动,许昌雷锋爱心社团成立一年多来已经组织开展了近20次,为孤寡老人、白血病患儿、烧伤儿童、贫困学生等困难群众奉献了爱心,传递了正能量。

近年来,我市民间慈善公益事业发展蓬勃,涌现出许昌爱心公益联盟、禹州市夏禹民生联盟、许昌草根爱心会所、许昌“爱心妈妈”互助会等规模较大的民间公益团体。他们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聚集正能量,传递正能量,播洒爱心,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亮点。

目前,我市逾200个民间公益团体活跃在城乡间,常年参加爱心志愿活动的人员达到8万人。

记者从市文明委主办的许昌志愿服务网了解到,目前,我市通过该网站注册的志愿者达到138719名,成立了537支志愿服务队,帮助了35755人,奉献了3901731个小时的爱心。仅今年4月和5月,我市就新增加了近100支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新增500多人。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李军说:“《慈善法》采取了大慈善的概念,立法的本意是鼓励整个社会依法行善。在慈善活动的范围上,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等传统慈善领域,同时涵盖‘公益’领域的界定,为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目前,我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机构有3家,分别是许昌市慈善总会、鄢陵县慈善总会和长葛市慈善总会。襄城县、魏都区、禹州市、许昌县4个县(市、区)的慈善机构正在筹备建立中,乡、村慈善机构在我市尚未出现。李军表示,下一步,我市仍需要下大力气,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民众参与、慈善组织实施”的良性运行机制,把许昌建设成更加充满人文关怀的爱心城市。

灾区救援,

彰显许昌人民无私奉献品质

慈善作为事业,爱心不分地域。面对国家重大灾难,许昌人民全力以赴、积极救援,彰显出无私奉献的品质。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后,许昌人民在悲痛之余迅速向灾区伸出援手。5月13日下午,许昌3支民间救援队“第一时间”奔赴四川灾区参加救灾工作。许昌交通医院组织了30名医护人员参加的志愿者医疗救援队,分乘5辆汽车,满载价值25万元的药品以及帐篷、方便面、被子等物品和10万元现金,赶赴灾区。很快,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由200名职工组成的救援队,分乘19辆汽车,携带100万元现金、2000多箱方便面、2000多条被子和帐篷等救灾物资奔赴灾区。河南冷王冷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也派出由8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救援队,带着两台大型起重救援设备和2000箱方便面出发。

许昌市慈善总会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物资接收地点和捐赠账号,发放彩色宣传页6万份、倡议书8万份,群发信息200多万条,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向合法接收主体捐赠。他们还在市区设立5个接收站点,向社会招募义工近200人协助做捐赠工作,保证了捐赠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累计接收捐赠款物5012.979427万元。

2013年7月26日,甘肃天水因暴雨、洪水发生泥石流灾害。7月29日,许昌蓝天救援队队长蒋耀军率4名队员连夜赶赴灾区,第二次参与全国性救援活动。他们英勇地蹚过泥河水,勘察郾塞湖,先后排查了伯阳镇、甘泉镇的11个村和9个灾民安置点,8月3日从甘肃天水灾区胜利归来。

2014年8月3日,云南昭通鲁甸发生地震,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8月9日,许昌蓝天救援队的6名队员接到总队的派遣函,于当日22时许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飞赴云南昆明,参加抗震抢险救援行动……

大爱无疆。许昌人民全力以赴、无私奉献的精神完美地阐释了大慈善的立法本意,将中华传统美德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