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谢超颖 任飞) 9月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强力推进正在开展的扬尘污染整治活动。
有奖举报扬尘污染,请拨12319
为鼓励公众参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工作,我市出台了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对各种扬尘污染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12319举报。
市民发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墙),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出入口及场区内主要道路未按要求进行硬化,裸露的土方、未外运的建筑垃圾以及沙石等建筑材料未采取覆盖、绿化、固化措施,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出场时未采取密闭措施,可以举报。
同时,对城市建成区内长期堆放的废弃物未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在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未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渣土车未覆盖在城区内运输,未在指定区域内经营烧烤或使用有烟烧烤等行为;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非法使用小型燃煤锅炉等行为;在城市禁燃区内加工销售煤炭,大货车在城区、“黄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等在“黄标车”禁行区非法行驶,大货车运输流散物体未进行密闭覆盖等行为,都可以举报。
依举报内容不同,我市将分别给予举报者50元或100元奖励。
设“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
我市日前印发《许昌市大气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督促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该办法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单位、物料堆场单位、工业堆场所属企业、涉气重点企业、渣土车及货车运输单位或个人、扬尘智能管控系统重点监控单位、露天烧烤单位或个人等,经现场检查或扬尘智能管控系统、交管部门监控系统发现,被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改正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黑名单”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除要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将按照规定的严重情节受到联合惩戒。
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9月5日晚,市政府召开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紧急会议。会上通报了近期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安排了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
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反思,正视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正视近期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不牢、氛围不浓、问责过松等问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切不可放松警惕、麻痹大意。二是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迅速部署,把思想、机制等调控到比前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更高的状态,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工地一律关停,按照要求,达标一个开工一个,确保空气质量、指标、指数达标。三是要严格督察,强化问责。要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24小时不间断督察,及时发现问题、上报汇总、研究解决。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当天整改不到位当天交办于市纪委监察局,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