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要闻

快递企业出现十种情形将被约谈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今后,快递企业如有寄递服务质量问题突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十类情形,将被邮政管理部门约谈。记者9月7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邮政市场监管约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经过审议并原则通过。

《办法》对约谈的概念、主体、对象、适用范围和相关程序进行了明确,对被约谈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依照该办法,快递市场主体有寄递服务质量问题突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安全隐患突出、违反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等十类情形之一,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约谈,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