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城事

为抢车位邻居拳脚相向

一方被拘留还要赔钱

本报讯(记者 毛迎 通讯员 刘强)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很多小区的车位变得异常紧张。在因抢车位引发矛盾时,应该抱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心态,否则可能“惹祸上身”。在我市一小区居住的李某及其弟弟与邻居孙某就因为抢车位大打出手,闹出了官司。9月6日,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及其弟弟因打伤了孙某,被判决赔偿孙某经济损失3281.9元。

李某及其弟弟与孙某住在同一个小区同一栋单元楼。该小区建设时间比较早,没有地下车库,车位也很少,“停车难”问题始终困扰着业主们。有车的业主一直遵循“先到先停”的规矩。孙某平时下班较早,每次都能抢到自家楼下的一个车位。一天,孙某发现自己平时停车的地方被别的车辆占了,便在楼下大声吆喝。李某的妻子听到后,下楼和孙某理论。很快,李某及其弟弟闻讯赶来,与孙某厮打在一起。孙某被打伤后住院接受治疗。经鉴定,孙某的伤情构成了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李某及其弟弟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孙某将李某及其弟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人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等损失共计677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李某及其弟弟的行为侵害了孙某的健康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从发生纠纷的起因看,双方未做到互谅互让,理智协商解决矛盾,故均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查明的事实,以原、被告双方2比8划分责任为宜。孙某的损失经法院核定为4102.38元,李某及其弟弟应赔偿孙某328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