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关注

关于浩昌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情况登记的公告

浩昌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涉嫌在许昌市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凡涉及本集资案的单位及个人,请尽快到案件处理专案组报案并进行登记,配合做好资金账目核实等工作。

一、登记需提供材料: 1.单位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2.借款合同、债权转让合同、借款凭证等相关的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3.收款凭证、银行转款凭证等实际支付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4.其他报案材料。

二、登记地点:许昌市学院路与新兴路交叉口东城区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四中队。

三、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登记时间为每周的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联系电话:0374—2908653。

四、注意事项:1.集资情况登记须由涉及的集资本人(单位为其法定代表人)到场登记,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他人登记。如有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登记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2.集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集资参与者,登记时还应提供集资资金的合法来源证明,由有关单位对集资资金来源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确认。

许昌市东城区非法集资案件专案组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