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家住东城区前进路与紫云路交叉口鸿景苑小区的方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770000反映:不知道什么原因,一名业主用两辆私家车堵住了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门,影响了其他业主出行。小区物业也没有人出面协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忙处理,恢复小区内的道路畅通。
记者杨佳倩、王威现场核实报道:当日17时左右,记者接到热线电话,18时之前赶到了现场。东城区前进路与紫云路交叉口附近的鸿景苑小区内,记者在该小区山峰物业公司和博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门前看到,两辆私家车横着停在门前,业主从楼梯上下不来,骑电动车的业主只能绕行。
由于到了下班时间,记者只见到了这两辆私家车的车主刘女士。
“我已经给物业交了7200元的停车位使用费,但现在不让我停车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停在他们门前。”刘女士十分气愤。在大家的劝说下,她把两辆车开走了。
刘女士为何用车堵住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门?据她介绍,今年7月初,她通过山峰物业公司的正规摇号,摇到了小区内的两个地上停车位,并交了7200元“租”了下来,使用期限是两年,双方签订了合同。
说到这里,刘女士拿出了当时与山峰物业公司签的合同和“租”车位的收费条,上面的内容和刘女士说的相符。“结果,我使用了一个多月,物业通知我说合同取消了,谁回来得早谁就可以‘抢’到车位,‘抢’不到车位的就拒之门外。”刘女士说,她得知消息后并没有同意。但是有一天晚上她回来晚了,物业不让她进小区,于是出现了堵住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大门的一幕。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9月19日一大早,记者又来到鸿景苑小区,见到了山峰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蒋总和郭总。
“刘女士等业主的合同的确是7月份签的,只是后来很多不愿意租车位的业主反对,我们只好重新弄了一个停车规定,取消了原合同。有些业主已经同意了,但是刘女士没有同意。”蒋总说,该小区地上停车位目前有75个,当时业主同意进行抽号租赁,每个车位每年1800元。这件事由公证处公证过。但是租车位的业主不多,而且很多不愿意租车位的业主提出反对意见,所以他们想到取消合同、退款,让大家谁先回来谁停。75个车位停满了,就不让进小区了。
结果,物业公司的决定遭到了刘女士等人的反对。他们说物业公司不能一会儿一个决定,更不能单方违约。
“我们年底之前还会规划出大约100个地上停车位。到那个时候,小区停车难的情况会缓解,只是现在需要‘抢’车位。”蒋总说,目前200多个地下停车位只卖出去50多个,小区内有200多辆车,即使年底规划出大约100个停车位,还是不够小区业主使用。因此,他们会再想办法解决业主停车难的问题。
对于刘女士等签过合同的业主,山峰物业公司表示,会和他们好好沟通。如果业主不愿意取消合同,他们会履行合同。山峰物业公司的回答,暂时让刘女士同意不再堵门,但刘女士等业主仍然不愿意撤销合同。
针对这一事件,记者采访了东城区物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赵科长说,解除合同须双方同意。对于同意解除合同的业主,物业公司要将相关费用退还;对于不同意解除合同的业主,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