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新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9月21日正式实施

路警联合执法,让超限超载车辆无处遁形

本报讯(记者 张汉杰 通讯员 李广欣) 9月2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获悉,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于9月21日正式实施。新《规定》不仅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总质量限值进行了重大调整,而且将按超限率处罚改为按实际超限吨位处罚。

据了解,新《规定》已于8月19日公布,自 9月21日起施行。新《规定》指出,交通执法部门可以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公路桥梁技术监控信息开展非现场执法,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跟踪处罚。

新《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总质量限值进行了重大调整:两轴货车不能超过18吨,三轴货车不能超过27吨,四轴货车不能超过36吨,五轴货车不能超过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不能超过49吨。

按照新《规定》,今后,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将统一执法标准,加强道路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货运车辆、驾驶人、所属公司、货源地);同时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将货运车辆违法运输行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