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货运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超出有效期,且名下无营运车辆,不具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格,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来我局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禹州市交通运输联运第二汽车队(许字411081000088)、禹州市交通运输联运第七汽车队(许字411081000093)、禹州市交通运输联运第十一汽车队(许字411081000450)、禹州市第一搬运公司联运车队(许字411081000088)、禹州市东顺运输有限公司(许字411081008236)、许昌运输经贸有限公司禹州分公司(许字411081008236)、禹州市锦达运输有限公司(许字411081009486)、禹州市宏远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许字411081010155)。
电话:0374—8217339
禹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