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直播平台和个人必须持证上岗

据《人民日报》报道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平台和个人,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相关活动、事件的视音频直播服务,也不得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开办新闻、综艺、体育、访谈、评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

截至今年5月3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颁发588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大多为新闻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大型视频网站等。在直播领域,目前腾讯、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等综合性网络视频平台与旗下直播平台共用同一个许可证。在专业直播平台中,只有少数具备许可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显示,这些专业直播网站宣称所持的许可证并非直接指向其网站域名,而是指向其母公司官网等。

《通知》还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