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指出,2012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共计54.1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54.3万人。毒品犯罪案件是增长最快的案件类型,其增幅是全部刑事案件总体增幅的4.12倍。
在严惩对象上,法院对具有武装掩护犯罪、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为确保刑罚执行效果,法院严格规范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的减刑条件,并严格限制对严重毒品罪犯假释。
同时,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法院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