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世魁,从2017年4月12日至今,你已经超过70天未到公司上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为解决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公司特发布本公告。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天已解除和你在 2015年12 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分公司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