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法眼

疑心过重做出傻事 法网难逃获刑两年

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赵市伟 邢博)因怀疑女友移情别恋,一男子竟与他人合伙骗走女友的女儿,企图敲诈女友,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该男子及其同伙因构成拐骗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市民李某(女)家住我市城乡接合部,离婚后独自抚养6岁的女儿小玉(化名)。2016年,经人介绍,她认识了40多岁的孙某。时间不长,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孙某家住建安区,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孙某有一个朋友叫王某,也有盗窃前科。孙某每次和李某带小玉外出游玩,都会邀请王某夫妇同行。一来二去,几人渐渐熟识。

在和李某交往的过程中,孙某多次在李某家中发现烟头,遂起了疑心。因怀疑李某移情别恋,孙某产生了报复的念头。孙某找到王某夫妇,打算自导自演一场绑架小玉的戏,骗取李某的钱财。

经过一番预谋,2016年8月2日15时许,三人趁李某外出之际,借口出去游玩将小玉从家中骗出,带至王某夫妇家中藏匿起来。外出归来的李某不见女儿,焦急万分。孙某本想通过伪造勒索短信让李某拿赎金,不料李某不仅没有落入圈套,反而选择报警。为避免事情败露,孙某没有办法,只得陪同李某一起去报警。

2016年8月3日4时许,孙某与王某夫妇商议后将小玉送回家。孙某欺骗李某说,王某夫妇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带小玉出去游玩了。不过,三人的伎俩很快被警方识破。

庭审中,孙某等三人称将小玉送回家是自愿行为,并非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经查,李某报警后,孙某是在得知公安机关已查阅相关监控视频资料的情况下,才联系王某夫妇将李某的女儿送回的。据此,法庭认为,孙某等三人并非出于自愿将孩子归还其监护人,故对孙某等三人的辩护意见及辩解不予采纳。

经审理,魏都区人民法院认为,孙某及王某夫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及其监护人长达13个小时之久,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鉴于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最终,三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