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热线

没签劳动合同,摔伤后能否找单位报销

本报讯 (记者 黄舒平) “我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下班途中摔伤,能不能要求企业支付我的病假工资收入、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和医疗费?”3月4日,市民朱女士拨打晨报热线电话2770000询问。

2017年10月,朱女士在市区一家企业做杂工,每月工资2500元。该企业既没有与朱女士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8年10月,朱女士下班回家途中摔伤,交警认定朱女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在医院住院治疗了20多天,医疗费近5万元。用人单位认为我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跌倒受伤的,与用人单位无关。用人单位结清我的工资后,通知我不用上班了。”朱女士认为,她是在下班途中受伤的,用人单位应该负责。于是,她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收入、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和医疗费等。

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的司保平律师认为,朱女士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享有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为农民合同制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是其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劳动者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并请求用人单位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报销医疗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

因此,朱女士可以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