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男子酒后熟睡

银行卡里的钱被朋友的朋友全部转走

本报讯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张汇涛) 朋友的朋友邀请吃饭,胡某欣然赴约。没想到,胡某酒醒后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3万多元钱被全部转走。民警侦查发现,趁胡某酒醉,用他的手机、指纹转走钱的正是朋友的朋友。“常言说酒肉朋友不可交。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大家交友一定要慎重。尤其是那些心术不正、居心叵测的人,大家在交往过程中一定要小心。”3月6日,刚刚侦破该案的民警针对此事提醒广大市民。

3月1日15时许,禹州市夏都街道办事处五里村28岁男子胡某来到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银行卡里的3.35万元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转到了别人的支付宝里。

接到报案后,该大队三中队几名民警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经缜密侦查查明:胡某银行卡里的3.35万元钱,在2月28日深夜被转到了一个陌生人的支付宝里,之后通过网上银行,被转到了一张银行卡里,最后被人从ATM机取走。民警调取银行监控视频发现,取款人名叫段某(男,20岁,禹州市神垕镇人)。

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展开抓捕工作。3月4日16时许,通过多种侦查手段,民警终于发现段某在该市一家宾馆出现,于是迅速前往将其抓获。

经讯问,段某承认,2月28日晚上,他趁受害人胡某熟睡,拿出胡某的手机,用胡某的指纹解开手机锁,并登录支付宝,把其与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里的钱全部转到自己的支付宝里,然后把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里。

原来,段某是胡某朋友的朋友。前不久,两人在酒桌上相识。没过多长时间,段某叫朋友约胡某喝酒。2月28日晚,胡某应邀与段某及另外一名男子喝酒直至深夜。在喝酒过程中,由于两人殷勤劝酒,胡某很快酩酊大醉。段某在附近找了一家宾馆,开了一间客房。胡某进房后,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段某趁此机会,掏出胡某的手机,用他的指纹解锁后,将其与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的钱全部盗走,然后溜之大吉。胡某次日睡醒后大脑一片空白,直到当天下午用支付宝购物时,才发现银行卡里的钱已经不翼而飞。

3月6日,涉嫌盗窃的段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