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凡被我局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尚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违规卷烟零售商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速来我局接受处理。逾期不来者,我局将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违法违规卷烟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特此公告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