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食安许昌

我市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

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可提出书面申请,验收达标并经公示后可得到资金奖励

本报讯 (记者 张刚 通讯员 周航)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水平,今年,我市将“实施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纳入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市市场监管局为认真落实这项工作,印发了《许昌市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在中心城区(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规范提升50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

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是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些颇具地方特色、彰显地域文化的特色小吃,以及群众日常食用的豆腐、面条等,大多产自食品小作坊。同时,食品小作坊普遍存在加工场所面积较小、生产设施设备简陋的状况,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各类食品小作坊的加工场所进行了多次调研,通过举行行业代表座谈会的方式征集食品小作坊监管建议,先后对豆腐、生湿面条等的生产过程编制了具有指导意义的操作规范,然后进行常态监管,改善了一批食品小作坊的生产条件。

目前,我市积极探寻更加有效的监管模式,并以帮助小作坊提升改造为突破口,引导小作坊业主树立诚信意识、守法经营,同时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水平,着力打造食品小作坊规范治理的“许昌模式”。据悉,我市计划在中心城区(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规范提升50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硬件设施和管理能力,打造一批生产过程管控严格、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的先进单位,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小作坊示范典型,引导和推动全市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凡取得河南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证,具有一定硬件基础、管理能力,且自愿改进生产设施设备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承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食品小作坊,均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择优确定验收达标的食品小作坊,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公示情况,综合确定“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先进单位”,由市财政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