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

醉酒驾驶还打人 刘某被依法逮捕

本报讯 (记者 黄舒平 通讯员 谷红涛) 鄢陵县马栏镇的刘某醉酒驾车追尾后,殴打被追尾车辆的司机,还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民警。3月11日,刘某被依法逮捕。

2月16日20时30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鄢陵县安陵镇一超市门前,追尾万某驾驶的车辆。刘某下车后将万某殴打倒地。此时,鄢陵县公安局民警袁某恰好路过,遂立即表明民警身份,并制止刘某殴打万某的行为。

刘某不听劝阻,反将矛头对准袁某,辱骂、殴打袁某,导致袁某身体多处受伤。

鄢陵县公安局安陵中心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并依法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其间,刘某将唾液吐到民警、辅警的脸上,并用言语侮辱民警。

该局犯罪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立案侦办。经鉴定,刘某所驾驶的车辆为机动车,抽血化验检测刘某驾车时血液酒精含量为298.834mg/100ml,系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