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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未约定利息,还款时如何计算?

本报讯 (记者 黄舒平) “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钱的时候,我们没有约定利息。如今,我想收回借款,并要求他支付利息。可他以做生意失败为由,一直不还钱,而且不愿意支付利息。”3月11日,市民吴先生致电本报说。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根据该规定,吴先生与朋友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无偿合同。”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司保平说,借款到期后,吴先生的朋友没有偿还,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司保平说:“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所以,吴先生可以要求朋友支付借款到期后产生的利息。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利率有明确约定且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约定利率计算逾期还款利息;对利率没有约定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