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法眼

“收藏品”背后的骗局

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姚晓芹)生活中,不少人爱好收藏。一些不法分子将低价批发来的字画、钱币、玉器、瓷器等,冠以“抢手”“稀缺”“限量”的名头,肆意夸大它们的收藏价值和升值空间,诱骗他人高价购买。

家住襄城县的焦某就遇到过这样的事。他花2万余元买的4件“收藏品”竟毫无收藏价值。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13名涉案人员先后落网。3月15日,记者从襄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此案今年2月入选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评出的《“3·15”案例》。

花2万余元买的“收藏品”

竟毫无收藏价值

2017年3月,焦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鸿盛收藏公司”的工作人员。该公司做收藏品生意且正在开展抽奖活动,客户只需要付39元邮费就可以收到一个大礼包。大礼包里有价值396元的金钥匙、鸡年平安符和抽奖彩页。焦某想着钱不多,可以碰碰运气,便同意对方邮寄大礼包,并留下了地址和电话号码。

两天后,焦某收到一个快件,打开后看到了对方说的那些东西和收藏证书。焦某找到抽奖彩页,刮开刮奖区,惊喜地发现自己中了二等奖,奖品是价值9800元的至尊五福玉玺。当时,焦某半信半疑。不过,他在看了随同奖品一起寄来的一本收藏期刊后,觉得应该不是骗人的,遂按照彩页上提供的兑奖电话拨了过去。

接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儿。对方称玉玺升值空间很大,以后能值10余万元,焦某只要付980元的税钱就能拿到玉玺。焦某信以为真,立即付了980元。此后,这个女孩儿时不时给焦某打电话,和他聊天儿。焦某愈发信任她,短短十几天就又分3次花费2万余元买了3件“收藏品”。

同年4月底,焦某的妹妹得知此事后觉得焦某被骗,遂报了警。经鉴定,焦某购买的“收藏品”毫无收藏价值,收藏证书均系伪造。

13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刑

最高的获刑13年

案发后,襄城县公安局快速开展侦破工作,陆续将13名涉案人员抓获。经查,“鸿盛收藏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负责人为文某。文某是一名“90后”,2016年成立该公司后,通过网络买来无任何收藏价值的工艺品,配备公证书、收藏证等,并陆续招募李某等12人作为管理、销售人员,要求他们每天按事先编好的“话术”,利用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拨打电话推销“收藏品”。截至案发时,该公司共向2925人高价销售“收藏品”,诈骗60余万元。

2018年6月,此案开庭审理,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文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5万元;李某等12名被告人也分别受到了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文某等4人提出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防骗意识需要增强

有事多和家人商量

“在‘收藏品’诈骗犯罪中,被害人大多是中老年人。他们爱好收藏,但不具备识别‘收藏品’的能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用工艺品冒充‘收藏品’,采取电话销售、到付邮寄等方式进行诈骗。这些所谓的‘收藏品’外观精美,收藏证书齐全,足以迷惑受害人。”此案承办法官说。

此案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增强防骗意识,对于陌生人的来电一定要提高警惕,对于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不要总想着“捡漏儿”,有事多和家人商量。

“今后,我们将好好总结此类诈骗犯罪的特点,加大防骗宣传力度,尤其是针对老年人,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向他们宣传防骗知识。”襄城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