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城事

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工作全面启动

生活垃圾“持证”进站

本报讯 (记者 张铮 通讯员 刘建华) 3月18日,记者从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了解到,城管执法人员已经开始给缴费的单位发放生活垃圾倾倒许可证。

据了解,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足额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城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生活垃圾倾倒许可证。倾倒垃圾时,必须持证倒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点),否则按无证清运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倾倒许可证每年换发一次,次年缴费时重新办理。对于随意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城管部门将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对积极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或个人,该中心征收人员为其及时办理生活垃圾倾倒许可证,合理安排倾倒时间,就近安排倾倒地点,方便其正常倾倒垃圾。征收人员将深入一线,广泛征求缴费对象对征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的沟通,帮助联系垃圾清运人员,协调垃圾清运工作。

同时,该中心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现行收费名称和收费性质不变、收费标准不提高的前提下,保留直接上门征收方式,进一步完善收费方式,统一收费渠道,提高征收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