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佳倩 通讯员 樊玲) 3月29日,记者从许昌市医保中心得到消息,自2019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从4月1日起按新政策直接结算,前3个月的费用可按照新政策进行追补。
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5%
最高不超过95%
对象为80岁以上城乡居民
新政策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不超过95%(详情见表格)。
新政策针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院时年满80岁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高龄老人)。
“参保人员一定要看清楚,是年满80岁的城乡居民,不包括退休职工。”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
提高参保高龄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我省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之一。“我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不在少数。因此,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惠民新政策。”
从4月1日起
按新政策直接结算
1月至3月的费用可以追补
“这个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从1月1日起,符合该政策的相关人员可以按照新政策进行报销。1月至3月的费用,可以进行追补。”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说,在新政策实施前已经按原标准进行结算的相关费用,各级医保部门要安排好补报工作。
“补报方式根据市直和各县(市、区)的情况确定,具体补报方法请咨询当地医保中心。”该工作人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