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燃烧冥币引发山火 禹州一市民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张汇涛) 近日,禹州市一市民在该市方山镇一山地祭祖时,因为燃烧冥币引发山火,虽然扑救及时未造成严重损失,但仍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事发当日,禹州市方山镇某村一墓地附近的草地、山林突发山火,当地村民看到后立刻报警。经民警调查,起火原因是居住在禹州市区的张某等两人,在回乡给亲人上坟时燃烧冥币,不慎引燃了墓旁的荒草。由于天干物燥且风力较大,火势迅速蔓延,最后导致周边部分山林、草地被引燃。

民警根据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引发火灾的主要责任人张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