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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私家车车主朋友相互转告:

今日起,限行时间内禁入公交专用车道!

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处罚标准:每次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昨日8时许,天宝路公交专用车道只有公交车在行驶,社会车辆、非机动车、行人都自觉避开这一车道。 记者 田建军 摄

核心提示

4月16日,市政府正式发布《许昌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规定在限行时间内,非紧急情况严禁除公交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以下简称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公交专用车道。

为落实相关规定,4月23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关于对许昌市公交专用车道交通管理的通告》,决定从今日起,对在限行时间内驶入莲城大道、天宝路、学院路等道路公交专用车道的社会车辆及停放在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站点30米范围内路段的社会车辆进行处罚。

□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刘强

2018年,市区7170万人次乘公交车出行

“咱许昌的公交车基本上都是新车,司机很有礼貌,服务也很周到。我现在出行,只要不出市区一般不开私家车,就坐公交车。”4月23日9时许,在许昌东站,刚刚从一辆公交车上下来,准备乘坐高铁列车去郑州进货的杨现林说。

43岁的杨现林是一名在市区做服装生意的老板。因为工作关系,他经常去郑州。“以前,市区公交车数量少不说,车况还比较差。那个时候,我去郑州等地进货,基本上都开自己的车。最近两年不一样了,我都是先乘公交车到许昌东站,然后乘高铁列车到郑州,谈完生意再乘高铁列车、公交车回家。我去一趟郑州,一来一回一般不超过8个小时,比开车时间短。现在,我家的两辆车经常闲着,只有节假日外出旅游的时候才开。”杨现林说。

来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达30万辆、非机动车保有量突破60万辆,部分区域“行车难”“停车难”问题突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曹强说,在各种机动车辆中,公交车是大容量的交通工具。每辆公交车占用的道路资源仅相当于2辆私家车,而载客量却是2辆私家车的10倍左右,优势十分明显。

为此,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公交优先、百姓优先战略,不断优化公交服务网络,缩短公共交通通勤时间,提升公共交通的吸引力。目前,市区公交车达1348辆,其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达1218辆,万人公交车保有量达14.2辆;公交线路达55条、长度达345公里,公交站点达1055个,2018年公交客运量达7170万人次;公交车平均速度达21公里/小时,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指居民选择公共交通的出行量占总出行量的比例)达20.25%,公交服务满意率达92.6%。

为了实现绿色出行,我市继2016年年底增加150辆纯电动公交车后,去年再次出资2.2亿元购置了400辆纯电动公交车,其中长8米、10米的各200辆。

为了提高安全性和舒适度,我市的公交车都装配了驾驶行为分析仪、360度车内外全景摄像系统、易挥发液体气体报警器、客流计、紧急情况玻璃自爆装置、车辆智能调度终端、报站器等设施。

市区先后开通了4条夜班公交线路,其中夜1路、夜2路与许昌东站对接,最晚开行到23时30分,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

另外,我市还实现了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先后建成许昌零距离换乘中心客运枢纽(许昌综合客运枢纽)、新东街首末站、长江国际首末站等公交场站,车均场站面积达267平方米。

目前,市区公交专用车道已达75公里

公交车速度、效率的提升,对保证中心城区交通顺畅具有重大作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纪委书记严贵福介绍,为提高公交车的速度、效率,去年年初以来,我市整治了市区20个重点路口、20个重点路段、10个重点区域。通过整治,我市主干道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95%,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达94%。

此外,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还先后投资5000余万元,新建、改造红绿灯73处,建设、更新“电子警察”116处,增设黄闪警示灯12套、交通护栏9100米;投资1400余万元,建设35处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在6个路口建设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自动抓拍和人脸显示系统,在6个路口建设信号灯自适应系统;投资200余万元,建设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将市区236个路口的监控设备接入稽查布控系统,并与谷歌地图建立协作关系,实时掌握主要道路的交通状况,有效提升了交通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目前,市区公交专用车道达75公里,主要分布在许州路、莲城大道、延安北路、天宝路、学院路、中原路、永昌大道等主干道,设置率达24.7%。此外,我市还设置了12个公交优先路口,使市区交通组织更加精细科学,道路资源和通行权分配更加合理,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更加规范,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

在限行时间内,禁止社会车辆进入公交专用车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交专用车道的通行管理工作,4月16日,市政府正式发布《许昌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公交专用车道是公交优先的直接体现,在公平分配城市道路资源、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许昌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公交专用车道为限时段车道,限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公交专用车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社会车辆、非机动车违反规定驶入公交专用车道或在公交专用车道停放的,由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月23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陈宏伟说,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限行时间内公交专用车道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军车、警车、综合性消防救援车、救护车、抢险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社会车辆遇到交通管制、道路塌陷、火灾、爆炸等特殊情况时,可以在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并应当在通过管制区域或事发地点后立即驶离公交专用车道。此外,正在运载学生的校车也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处罚标准为每次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陈宏伟介绍,按照规定,非限行时间,社会车辆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上通行,但严禁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停车。在限行时间内,非紧急情况严禁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公交专用车道。

另外,非紧急情况公交站点30米范围内路段严禁社会车辆停靠。

为落实上述规定,4月23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关于对许昌市公交专用车道交通管理的通告》,决定从今日起,对在限行时间内驶入许州路、莲城大道、延安北路、天宝路、学院路等道路公交专用车道的社会车辆及停放在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站点30米范围内路段的社会车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公交车自带行车记录仪记录以及民警现场查处等方式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每次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需要注意的是,在行经路口时,公交车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及辅助标志的指示,提前驶入相应的导向车道;社会车辆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及辅助标志的指示,在规定区域穿越公交专用车道进入相应的导向车道,并避让公交车。

道路沿线单位、小区的车辆可以在出入口穿越路侧式公交专用车道,但不得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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