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芦萍) 工薪族岳某好不容易盼来了五一假期,本想和家人一起去西安旅游,没想到自己因没有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而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票。眼看盼望已久的全家旅行就要泡汤,4月29日,岳某急匆匆赶到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额履行了6000多元执行款。
岳某住在市区某小区,因两年没交物业费被小区物业公司起诉。今年2月,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岳某支付拖欠物业公司的各项费用共计6200多元。
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申请对岳某强制执行。负责执行此案的法官认为此案标的额不大,岳某又有工资收入,遂多次通过电话与她沟通,希望其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岳某认为,物业公司的多项服务都让她不满意,就一直拒绝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
多次与岳某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最后只得将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五一假期前夕,考虑到今年的五一假期有4天时间,岳某和丈夫、儿子商量后,决定在五一假期去西安玩几天。他们在网上购买高铁票时,却发现岳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不能购买高铁票。不仅如此,岳某即使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到了旅游目的地,也不能入住星级宾馆。
眼看定好的行程不能成行,岳某的丈夫和儿子十分失望。在丈夫与儿子的劝说下,岳某赶紧赶到法院还钱、结案。最终,全家人终于顺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