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佳倩 通讯员 陈孟) 5月6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获悉,我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下简称降费)工作已经开始,自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这一系列利好政策,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又完善了社会保险制度。”该中心副主任李忠伟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这次降费主要采取3个方面的措施来减轻企业的负担。”李忠伟说。
首先,从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目前的19%降至16%;将目前正在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标准;工伤保险费率按我市基金可支付月数降低50%。
其次,调整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根据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最后,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每年可为企业减负3.52亿元
李忠伟说,经初步测算,今年降费政策实施后,可为全省企业减负97亿元左右。李忠伟说,截至2018年年底,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8.76万人(含离退休人员13.75万人),基金收入38.52亿元(含中央转移支付的11.11亿元),基金支出38.73亿元,总体收支平衡。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后,每年可为我市企业减负3.52亿元。
另外,降低费率、调整缴费基数后,参保缴费“门槛”降低,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形成企业发展与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据人社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有28.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全年基金收入1.26亿元,基金支出0.56亿元。降费后,2019年全年可为企业减负0.58亿元。另外,工伤保险2019年全年可为企业减负0.41亿元。
企业和职工都能得实惠
“这一庞大的数字足以说明此次降费可以带来很多好处。同时,降费对参保职工的各项保险待遇发放影响不大。”李忠伟说。
“缴费基数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的重要参数。”李忠伟解释,我市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主要是考虑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能够比原政策规定的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的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以相应降低,减轻缴费负担。
对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部分职工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企业的缴费负担也可以进一步减轻。
“为了保障这次降费后个人待遇不受影响,2019年全省计划拿出稳岗补贴资金20亿元,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减少断保等保驾护航。”李忠伟说,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增加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并于7月底之前把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