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毛迎 通讯员 赵市伟) 5月6日,申请人吴某将一面绣有“一心为民 秉公办案”字样的锦旗送到魏都区人民法院,并对执行干警的高效办案赞不绝口。
吴某是许昌人,在北京从事古代艺术品收藏工作。吴某的朋友石某家住许昌市建安区。2013年年底,石某以孩子上学为由向吴某借款2万元,约定月利率2%,未约定借款期限。2018年,吴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一气之下将石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石某返还吴某借款2万元及利息2万元。
判决生效后,石某无动于衷,吴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纪朋飞敦促石某履行法院判决。石某称自己靠退休金生活,孩子在国外读书,经济负担较重,无法偿还欠款。石某欠钱不还,却有能力送孩子出国读书,显然不符合常理。为了给石某施压,纪朋飞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月26日,石某来到法院,称自己上了“黑名单”后寸步难行。此外,由于孩子在国外升学需要出具家长的征信记录,他欠钱影响孩子升学。当天,石某主动找到纪朋飞要求和吴某协商还款事宜,并拿出5000元钱交给吴某。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6月底前石某偿还吴某5000元,余下3万元于年底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