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由50%提高至60%

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5月10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待遇的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

《通知》要求,一方面,新增筹资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另一方面,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通知》还要求,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落实筹资待遇调整政策,于2019年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