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5月13日电 广州各法院5月13日集中对18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67人进行了公开宣判:67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没收财产及罚金共1789.4万元。
本次集中宣判的18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要涉及高利贷、“套路贷”、暴力讨债、操纵经营“黄赌毒”、在建筑工程领域非法占地等方面。
被告人罗某盛及其组织成员,假借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哄骗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虚假借款协议”,并制造虚假资金流水进行“套路贷”犯罪活动。在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该团伙采取殴打、拍裸照、非法拘禁、威逼吃喝秽物等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暴力“催收”,获取非法利益。最终,该团伙受到法律严惩,其中罗某盛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罚金8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振表示,下阶段,该法院将继续聚焦十类打击重点及涉“套路贷”、涉网络等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切实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