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舒平) “前不久,我搭乘一个朋友的小型客车去鄢陵县城,没有买票。客车行驶途中,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我的头部被撞伤,花了1000多元医药费。事后,我要求车主赔偿医药费,车主却说我没有买票,不同意。”5月30日,鄢陵县望田镇的谷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770000询问,他能否向车主索赔?
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的司保平律师说,《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据此可知,承运人有安全将旅客送达目的地的义务。
乘客免费搭车途中受伤,车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合同法》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乘客。”
可见,在运输过程中,如果乘客伤亡是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或旅客故意、存在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承运人没有过错,也应当对乘客受到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承运人许可的免费搭车人。
结合本案,谷先生受伤是因为司机突然刹车造成的。因此,车主应当赔偿谷先生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