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晋 通讯员 王占胜) 6月24日,在新兴路与学院路交叉口附近,一施工单位私自开启路边的消火栓取水,被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该公司工作人员提醒,私自开启路边的消火栓取水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发现类似情况可以举报。
6月24日上午9时许,许昌瑞贝卡供水分公司营销服务二部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新兴路与学院路交叉口附近一施工单位私自开启路边的消火栓取水。该公司营销服务二部负责人韩利东赶至现场,要求施工方停止违法取水,并与其负责人进行交涉。在事实面前,施工方负责人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马上改正并接受处理。
“消火栓是消防部门扑救火灾的重要设施之一,严禁个人或单位随意使用,消防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私自开启消火栓用水,会给城市供水及消防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该公司供水稽查部部长王勇说,市民如发现有人开消火栓用水,可拨打供水热线3320315予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该公司将给予举报者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