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

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医保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2019年度(2019年7月—2020年6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①按4.2%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153.72元,不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②按8%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292.80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大病保险)费2019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个人缴纳大病保险费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均要于每年7月到许昌市民之家二楼税务窗口缴纳或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代扣代缴。为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医保待遇,请务必保证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底本人与银行签约的代扣代缴医保费银行卡上有足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余额,便于银行按月代扣相关费用。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