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华:
你在待岗学习期间于2019年6月21日未经公司同意,且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连续缺勤,你的行为已经构成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请你在本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回岗工作或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以及《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河南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豫〔2013〕253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下一步处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