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涛 通讯员 杨继奎) 河南省将提供35亿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寒门学子圆梦!7月15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我市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还款指南。即日起,许昌籍符合条件的大一新生和在校生、研究生均可在网上申请。
办理更加方便
手续更加简便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户籍与学生高考前户籍地相同,且自愿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即日起至9月20日,我市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今年,我市除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学生外,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申请助学贷款。即日起,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可准备相关材料。
今年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有所简化,之前未进行预申请,但家庭确实困难,需要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不用再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办)民政部门盖章签字,只需要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由原高中为其出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即可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想申请助学贷款
看看是否符合条件
据了解,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生入学前的户籍和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在我市同一县(市、区);学生当年没有获得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若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的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若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若共同借款人非借款学生父母,年龄须为25岁至60周岁。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本科生、专科生
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且是100元的整倍数。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综合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时间确定最长贷款年限,生源地贷款不得展期。”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助学贷款利率执行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据悉,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提前还款一次,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及时向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其向国家开发银行相关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先网上申请再现场确认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导出打印并本人签名(没有通过预申请的,系统将同时导出‘认定表’)。”工作人员介绍,现场受理过程中,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原件。没有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1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现场受理时,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出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受理单位为通过审核的学生发放受理证明后,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于今年10月10日前将信息录入回执系统。原受理单位确认高校回执信息,并汇总贷款合同等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发放贷款。高校在扣除学费、住宿费之后,剩余金额可由学生提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
■ 相关链接
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点和咨询电话
许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区莲城大道1276号(老四高院内)
电话:2353028、2699887、2699869
建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安区新区实验学校院内(原区教体局四楼)
电话:6052229
襄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襄城县中心路东段县教体局6楼
电话:3569689
禹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禹州市教师进修学校院内1楼西侧
电话:8080575
长葛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长葛市八七路市教体局5楼
电话:6110258
鄢陵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鄢陵县人民路县教体局5楼
电话:717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