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专版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大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市民之家二楼227交通窗口在办理出租汽车从业资格业务的同时,积极为我市驾驶员提供服务,发放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等相关文件政策宣传册,让准备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能够更多地了解行业政策法规。

一、办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条件和流程

第一步:拟从事巡游、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本市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第二步: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第(二)项、第(三)项材料经公安部门对申请人信息核查后出具。

第三步:经背景核查后,符合考试、发证范围:

(一)由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将申请人材料提供给同级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由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告知申请人核查结果。

(二)背景核查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考试工作规范及时安排考试。

(三)首次参加考试的驾驶员,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应当在首次申请考试的区域完成。

(四)申请人参加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收费及业务办理事宜

(一)收费依据: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文〔2017〕80号文件规定,收取驾驶员理论考试费51元/人次,开具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二)业务办理:①许昌市民之家二楼交通窗口受理申请报名、核发证件;②许昌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中心组织考试。

(三)具体地址:①许昌市民之家位于许昌市天宝路科技广场东侧南海街与竹林路南侧;②许昌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中心位于许昌市莲城大道东段(高速公路口东50米路南)许昌扶摇驾校院内。

三、温馨提示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办理资格证考试和办证业务,任何企业等组织借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为名收取考试费用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到交通行政机关通过正规途径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咨询电话: 0374-5673009、

0374-2955626

监督电话:12328、0374-295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