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热线

花2500元办的健身年卡 只用了两次不能退?

律师:健身房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7月21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770000反映:我在市区一家健身房办了一张健身卡。因为工作调动,我不能再使用这张健身卡了。我想折价退卡,但被健身房拒绝了。

记者万誉核实报道:王女士说,她5月底办的健身卡。“当时,那家健身房的工作人员月底冲业绩,原价3500元的年卡,只卖2500元。”

因为平常工作忙,从办卡到现在,王女士只用了两次健身卡。

前几天,王女士被公司调到外地工作。“我今后可能很少回许昌了。”王女士说,考虑到要去外地工作,她想把健身卡折价退掉。没想到,健身房的工作人员不同意,并称健身房有规定,健身卡办理后不能退。

“后来,我向该健身房的负责人说明了情况。但该负责人说,我只能再交一些钱,把健身卡约定的课程升级成私教课。”王女士对健身房的做法不满,“升级课程对我毫无意义。”

健身房:合同已注明不能退卡

王女士说,她没想到办卡容易退卡难。“我马上就要去外地了,没有时间去健身房。健身卡用不上也退不掉,钱不就打水漂儿了吗?”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该健身房的一名负责人。“我们是不能退卡的。这就像逛街买衣服。你买了衣服,穿过后说不想要了。而衣服没有质量问题,商家是不予退换的。”该负责人解释,“按照健身房的规定,健身卡售出一概不退。”

该负责人称,如果王女士实在没有时间去健身,那么可以将健身卡约定的课程升级成私教课,或者自己找人进行转卡。“转卡的话,我们要收取转卡费。”他说,这些在和王女士签订的合同里都有明确规定。

随后,记者看了王女士与健身房签订的合同。该合同的“会员须知”中确实提到了“会员因个人原因不允许退卡,在有效期内没有将课程使用完,需自己承担损失”“会员如遇搬家、出国、工作调动和重大伤病等不可抗的客观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将课程使用完毕的,可凭相关有效证明办理转卡手续,转卡时本店需收取开卡总额30%的手续费”等条款。

律师:合同中有“霸王条款”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刚。他说,该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刚介绍,“霸王条款”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等。

“该合同是商家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里面出现的‘约定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预付卡概不退换’等,的确属于‘霸王条款’。”他说。

王刚提醒,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办理预付卡,不要被商家的推销让利诱惑。若要办卡,一次性支付的金额不宜过大,应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卡,并尽快在约定期限内消费。这样风险相对小些。

王刚还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看清合同内容,仔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注意合同中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退款条件等相关条款;付款时注意索取票据,务必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