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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委巡察组集中向七届市委第十一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本报讯 (许巡) 按照许昌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30日至7月10日,许昌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科所、市中心医院、市建安医院、市南水北调中线办、市扶贫办开展了常规巡察。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情况汇报,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7月25日至7月29日,七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反馈的主要问题:一是“四个意识”不够强,政治建设不过硬。局党委管党治党意识有所弱化,贯彻党的全面领导要求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缺力度少韧劲。班子核心作用不强,思想政治引领不够突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的不到位。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不扎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辣味不够。局属部分单位主业主责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忽视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基层党建基础不扎实,“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三是权力运行监管不力,违纪违法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执纪监督不够严格,案件实际查处率低,“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不善于抓早抓小。队伍监督管理不严,特权现象整治不到位,执法办案不规范,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不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个别局属单位招标采购项目存在异常。四是作风建设不严,“四风”整饬不够彻底。基层单位机关化,有的支队长期不办案;部分局属单位值班备勤期间脱岗漏岗、玩游戏,不依规着装等问题屡有发生。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未纠治到位;超范围发放加班补助,公私不分变相发放福利等问题突出。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的主要问题:一是“四个意识”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核心作用不突出,对全新的历史使命研究不够、准备不足。学习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全面,执纪不严格。二是规矩意识欠缺,组织人事工作不严格。干部长期混岗、不轮岗,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涉嫌“吃空饷”。二级机构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较多,有的人员慵懒闲散,有的改革停滞不前,内部不团结。招聘临时人员比较随意。三是“四风”问题顽固,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浮漂,不求实效,存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政绩观存在偏差,利用职权干预司法裁决。对律师、仲裁等行业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处罚。四是廉洁意识淡化,违纪违规现象多发。存在涉嫌转嫁费用、套取公共预算经费、超预算列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违规报销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农科所反馈的主要问题:一是党的建设缺失,政治引领功能不强。思想引领明显滞后。以新思想引领改革信心不足,以新理念创新发展勇气不大。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发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上“两张皮”问题突出。在监督执纪上“以案促改”落实不到位。二是政企事企不分,混岗混编问题突出。交叉管理,混岗混用。在机构设置上事企不分,在人员管理上交叉使用,在业务经营上产权不明。乱设机构,擅设岗位。乱设二级机构,滥设领导职务。机制不活,动力不足。薪酬管理搞平均“攀比”,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缺失。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三是担当作为不够,群众观点树得不牢。求稳怕乱,不敢担当。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缩手缩脚怕担责任。推进农科所(农场)改革发展畏首畏尾怕担风险。监管缺失,作为不够。土地承包管理混乱,日常监管失职失责。作风浮漂,脱离群众。机关化衙门化倾向突出,群众立场树得不牢。四是规矩意识淡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混乱。违规设立账外账,个人借欠公款问题突出,“非税收入”坐收坐支,违反财务制度现象普遍。巧立名目发放奖金补贴。违规发放精神文明奖和目标考核奖,变相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和职业年金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和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中心医院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的观念淡薄,党建引领作用不强。党的领导严重弱化,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到位,医院医疗水平提升不快,可持续发展后劲儿不足;“两个责任”不落实,以案促改走形式;组织建设不扎实,政治生活不严肃;思想政治工作虚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二是监督管理不力,医德医风下滑。行风建设不实,群众满意度低;服务质量不高,医患纠纷不断;规矩意识不强,存在收受病人礼品、不合理收费、违规指定患者到院外购药、工作纪律散漫等问题。三是重点领域监管缺失,违纪违规问题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收受耗材、药品回扣问题突出;招投标环节漏洞百出;合作经营项目乱象丛生;财务管理失规失范。四是人才培养滞后,人事管理不规范。干部队伍老化,专业人才不足;编制核定进展缓慢,人员招聘把关不严;绩效工资设计不完善,倾斜一线不够。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建安医院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是“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性不强,理想信念教育抓得不实。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弱化,统筹协调推进精神卫生工作未形成合力,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部署不到位。二是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执行组织纪律不够严格。党建统领全局作用发挥较差,班子成员抓党建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制度形同虚设,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干部选任和人事招聘不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不严,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宽松软问题突出,工作部署不到位,“以案促改”不深入。纪委“三转”不到位,自身能力欠缺,监督执纪问责软弱无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四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乱发津补贴,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以文件贯彻文件,巡视巡察整改敷衍应付,助推脱贫攻坚流于形式。医院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存在懒政怠政现象。

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南水北调中线办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力。主要表现在主体责任缺位,压力传导逐级递减;监督责任缺失,游离于监督之外;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舆论宣传阵地缺失。二是宗旨意识不强,干部作风不实。主要表现在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对服务库区移民生产发展等工作缺乏主动指导督促;作风散漫,工作纪律执行不严;进取精神缺乏,工作标准低;“四风”问题严重,“文山会海”依旧。三是廉洁纪律松弛,违纪违规问题多发。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是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机构人事管理无序。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配备人员,长期空编;“近亲繁殖”,私自招聘人员;人事管理不规范。

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扶贫办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是“四个意识”不够强,学习贯彻习近平脱贫攻坚战略思想有差距。学习安排少,掌握不到位,在提升贫困群众持续增收能力方面思路不宽、招数不多,在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力度不大,在开展“志智双扶”方面效果不明显。二是工作站位不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扛得不牢。参谋助手和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克难攻坚意识不够强,存在迎检过关心态。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扶贫大格局和氛围存在短板。三是履职尽责不力,落实脱贫攻坚精准方略质量不高。帮扶措施不够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多发。政策落实存在漏洞和盲区。四是机关党建薄弱,常态化管理不到位。党的建设淡化边缘化,监督监管不到位,机关管理不够规范。五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表现。工作上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决策上存在调研少、坐而论道的情况,工作落实上有时推进无力,为民服务上用情用心不够。

就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扎实搞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在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七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表示:强化认识,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醒头脑和坚定决心;迅速行动,坚决有力地抓好问题整改;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纪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制度,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转化成果,提升各项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