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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开进游园,肆意破坏绿地 管养单位没有执法权处境尴尬

我市正在立法,将重拳治理游园乱停车现象

饮马河畔,为防止车辆驶入,东城区管委会在游园中悬挂横幅。

本报讯 (记者 贾同岭 文/图) 城市游园绿地是市民休闲的好去处,更是文明城市的一扇窗户。但在部分私家车车主眼中,环境优美的游园绿地是停车的好场地。下班后,他们将车开到游园中,肆意破坏绿地和公共设施,并对市民人身安全造成影响。

市民对此深恶痛绝,要求相关部门严肃治理。但游园绿地管养单位因没有执法权,无法进行处罚,面对游园乱停车现象处境很尴尬。近日,记者了解到,我市正在制订《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重拳治理游园绿地中的不文明行为,其中明文规定禁止在绿地内停放非作业车辆。目前,《条例(草案)》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待《条例(草案)》正式生效后,管养单位将有法可依,对违规驾车驶入游园、破坏绿地的私家车车主予以重罚。

违规驶入,

游园绿地变成“停车场”

8月8日,立秋,许昌街头依然闷热。在文峰路与八一路交叉口附近的八龙游园,不少市民在消暑纳凉。游园观景阁北侧的绿地中停着一辆私家车。记者看到,车轮下的绿地几乎没有青草,光秃秃的,倒是几道深深的车辙清晰可见。市民张女士说,八龙游园时常出现私家车违规驶入的现象。它们乱糟糟地停在绿地内,使得部分绿地寸草不生。

不仅如此,八龙游园的硬化路面上也停有不少车辆。“这里是市民跳舞、唱戏的地方,但是总有私家车开进来和我们抢地盘,很不安全。”张女士说,因为车辆违规开进游园,曾有市民报警。为此,相关部门在游园入口处放置了石球,防止车辆进入。但部分私家车车主依然“顶风作案”,挪动石球,强行进入游园。

没有执法权,

管养单位处境尴尬

当天上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养护三站站长伊建国来到八龙游园,看到这些违规驶入的车辆很无奈。他说,为了防止车辆进入游园,他们在游园四周放置了石球、隔离桩,并在绿地外围安装了护栏,但总有车辆强行驶入。

伊建国说,绿化管理部门没有执法权,不能对违规驶入的车辆进行处罚,使得部分车主有恃无恐,不听劝阻。“一到晚上,车辆停得更多,每天不少于15辆。你看,这些石板都被它们碾坏了,我们已经修了好多回。”

同样处境尴尬的还有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前段时间,学院路饮马河畔的游园也被部分私家车车主占领,致使游园绿地被损毁,无障碍通道被碾坏。市民对此颇有意见。“我们只负责游园的绿化养护工作,无权对其进行处罚。”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副主任靳兆阳说,东城区游园乱停车现象多存在清潩河畔和饮马河畔,严重影响城市文明。为防止车辆进入,他们在游园入口处放置路障,并悬挂横幅,上写“游园禁止停车,违者重罚”。

“谁来重罚,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没有执法权,处罚不了。交警也不能在游园中贴条。因此,‘违者重罚’也就是说说而已。”靳兆阳说。

正在立法,

重拳治理游园停车乱象

那么,市民违规驾车驶入游园,肆意破坏绿地,真的没有办法制止吗?市城管局园林绿化科科长张时选说,我市2007年出台的《许昌市城市广场游园管理暂行办法》和2014年出台的《许昌市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办法》虽然有禁止市民和车辆破坏绿地的规定,但都不是真正的法律,没有赋予相关单位执法权,大大减弱了对游园不文明行为的制约作用。

“目前,我市正在立法,重拳治理游园绿地中的不文明行为,其中明文规定禁止擅自驶入绿地或者在绿地内停放非作业车辆。”张时选说,《条例(草案)》已经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目前,《条例(草案)》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张时选说,《条例(草案)》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共45条,明确了城市绿化政府职责和工作体制,对城市绿线、绿地用地规划、易地补绿、空间绿化、永久性绿地等制度予以明确规定,并对攀爬树木、采摘花果、在绿地内停车等损害城市绿化的不文明行为予以禁止。

《条例(草案)》赋予了相关部门执法权,并规定违反禁止行为将受到处罚。如擅自驶入绿地或者在绿地内停放非作业车辆者,将被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重罚才能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帮助市民提高文明素质。”张时选说。

目前,《条例(草案)》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在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市民可在8月12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0374-2966800)及电子邮件(xcsrdfgw@126.com)反馈至许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