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两部门:继续对边销茶销售免征增值税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月2日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根据公告,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儿、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据了解,两部门此前明确,对边销茶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执行到去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