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贾同岭
核心提示
“许昌,又称莲城,位于河南中部,辖两个市辖区、两个县级市、两个县,总面积4996平方公里。”这段文字出自许昌市政府网站上对许昌的简介。在许多“老许昌”的记忆中,许昌曾是一个“大家庭”,辖10多个县、市,版图比现在大得多。1986年区划调整,许昌撤地改市,奠定了今日许昌版图的基础。撤地改市后,许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处处迸发着生机活力。如今,许昌GDP位居全省第四,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创建工作深得民心,市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城市宜居度、居民获得感等4项指数位居全省第一。
【改革背景】
地区管理体制弊端日显,河南推行市管县领导体制
【砥砺奋进】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许昌成为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
“新中国成立以来,许昌进行过多次区划调整。”9月3日,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李军丽介绍,据《许昌市志》记载,1949年,许昌专区辖许昌市、许昌县、长葛县、鄢陵县、临颍县、漯河市、郾城县、舞阳县、叶县、襄城县、禹县、郏县等15个县、市。之后,许昌专区的版图有过多次微调。1970年,许昌专区改为许昌地区,辖许昌县、禹县、长葛县、鄢陵县、临颍县、郾城县、舞阳县、襄城县、叶县、宝丰县、鲁山县、郏县12个县和许昌市、漯河市。1986年2月开始的许昌区划调整,奠定了今日许昌版图的基础。
今年80岁的白喜臣是1986年许昌区划调整领导组成员之一,区划调整前任“小市”市长。许昌老人们常说的“小市”,就是当年隶属许昌地区的许昌市(现在的魏都区)。白喜臣说,区划调整前,许昌地区将大量精力、财力放在了农业发展上。当时的“小市”缺乏决策和统筹的权力,许多项目和资源无法引来,1985年的财政收入不过5340万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基础日益增强,地区管理体制弊端日益凸显。在政治、经济紧密相连的一座城市内,地、市领导机构并存、层次重叠,造成了城乡分割、条块分割的局面,不利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束缚了城市中心作用的发挥;有些省辖市没有带县,或者带县较少,妨碍城乡经济紧密结合。
省内外的实践证明,以市带县为核心的区划调整,有利于打破城乡分割、条块分割的局面,逐步建立以城市为中心、以农村为基础的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经济网络,促进城乡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1985年年底,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推行市管县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城市政治经济中心、文化教育中心、科技中心的作用。
实行市管县领导体制,目的是让行政区划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许昌区划调整后的发展证实,这一目的达到了。但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小插曲。1997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襄城县重新划归许昌市。至此,1986年许昌区划调整画上圆满的句号。
白喜臣说,区划调整后,许昌版图虽然小了很多,但组织架构具有更强的指挥和统筹能力,在上项目、促发展上更有办法。
经过30多年的发展,许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迅速增强,GDP位居全省第四。美中不足的是,许昌只有一个市辖区,严重制约城市发展。2017年,经国务院批准,许昌县撤县设建安区。许昌市彻底结束了一市一区、市县同名的历史,结束了市辖区面积全国最小、与经济实力不相匹配的历史,成为拥有百万以上人口的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
如今的许昌,响亮地提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致力在全省乃至全国“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市民乐享城市发展成果,幸福感和获得感满满。2018年,许昌城市宜居度和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4项指数位居全省第一。
连连看
新
闻
【区划调整】
1986年2月,许昌地区撤销,许昌市升格为地级市
新中国成立以来许昌区划调整过程
1949年2月,中共许昌地委和许昌行政区建立。
1953年1月,因淮阳专区撤销,商水县、扶沟县、西华县及周口市划入许昌专区。
1954年9月,临汝县从许昌专区划出,划入洛阳专区。
1958年12月,平顶山市划归许昌专区。
1965年5月,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从许昌专区划出,划入周口专区。
1970年,许昌专区改为许昌地区,辖许昌县、长葛县、禹县、鄢陵县、临颍县、郾城县、襄城县、舞阳县、叶县、宝丰县、鲁山县、郏县12个县和许昌市、漯河市。1979年,舞钢区从平顶山市划出,划入许昌地区,1982年又划归平顶山市。1983年12月,许昌地区所属的鲁山县、宝丰县、叶县划归平顶山市。
1986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许昌地区撤销,许昌市、漯河市升格为地级市。原许昌地区所属的禹县、长葛县、许昌县、鄢陵县划归许昌市,临颍县、郾城县、舞阳县划归漯河市,郏县、襄城县划归平顶山市。区划调整后的许昌市辖4县1区,即禹县(1988年由县改市,更名为禹州市)、长葛县(1994年由县改市)、许昌县(2017年由县改区,更名为建安区)、鄢陵县、魏都区(原许昌市)。
1997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襄城县重新划归许昌市。
市档案馆编辑出版的《历史上的今天》一书在2月10日的大事记中提道:“1986年的这一天,国务院批准撤销许昌地区,建立许昌市。”
今年90岁的李彬凯,离休前为许昌市政协常委、文史委员会主任(副厅级),《许昌文史》主编。他说,1986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许昌地区撤销,许昌市、漯河市升格为地级市;临颍县、郾城县、舞阳县划归漯河市,郏县、襄城县划归平顶山市。
不久,许昌区划调整进入实质阶段。中共许昌地委对原地直193家企事业单位的人、财、物进行了清理登记,经与许昌、漯河、平顶山三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协商,除省水利厅所属颍汝河管理局拟以后接收外,分别把在省辖漯河市境内的12家单位、省辖平顶山市境内的4家单位、省辖许昌市境内的174家单位,以及应交省水利厅的3家单位进行了整体移交。
关于干部调配,中共许昌地委采取自愿报名、单拉推荐、双方协商、报省委工作组批准的程序和分批移交的方法,共移交漯河市干部职工413名,移交平顶山市干部职工95名,其余干部职工全部移交许昌市。从1986年2月到4月,许昌区划调整工作完成。许昌市委设立6个工作部门,市政府设立30个工作部门。
李彬凯介绍,1986年6月1日,中共许昌地委、许昌地区行署接到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共许昌地委、许昌地区行署停止办公的批复》,鉴于许昌区划调整工作已全面结束,新的体制已确立,中共许昌地委、许昌地区行署当日起停止办公,许昌市委、市政府开始正式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