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便民

房屋租赁解除公告

郑志威(电话:18864663368):

你与马代霞于2019年6月18日签订位于襄城县中心路一峰城市广场西面8B商铺房屋租赁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你应于2019年7月3日付清租赁费。至今你未支付,已违约,请你在公告发布7日内,即2019年9月24日前与我结清房租。否则按约定,我将收回房屋,并将室内的东西转移。其间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你自行承担。

马代霞(电话:13837404488)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