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事

刚入职盗窃手机 被抓后悔之晚矣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朱超杰) 9月19日,记者从长葛市公安局获悉,在该局侦破的一起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朱某刚入职就盗窃他人的东西,最终落入法网。

前不久,在长葛市区一家企业工作的杜某、王某下夜班打算回家,收拾东西时发现前一天晚上放在车间储物柜内的1部手机和500元现金“不翼而飞”。

长葛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办案民警调阅大量视频资料,发现刚入职的员工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21岁的朱某案发后没有辞职便离开,不知去向。

朱某究竟去哪里了?办案民警耐心走访调查,在询问与朱某一同入职的一名员工时,获取了线索。这名员工告诉办案民警,他曾听朱某说打算到郑州某物流公司应聘分拣员。根据这条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在朱某家附近蹲点守候,另一路赶往郑州某物流公司进行调查。果然,朱某到郑州某物流公司应聘。在其填写入职申请表时,办案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其抓获,当场缴获其盗窃的手机1部。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朱某对盗窃他人手机和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目前,朱某已被长葛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