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铮) 9月23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国庆节即将到来,为规范临街单位、商家正确悬挂、使用国旗,城管执法人员对临街单位、商家悬挂、使用国旗情况进行排查,提醒广大市民迎国庆,国旗悬挂应守“规矩”。
近段时间,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市区不少街道的商铺门前悬挂了国旗,表达爱国情怀,给美丽的许昌增添了不少节日氛围。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的队员在日常工作中又多了一项任务:检查商户是否规范悬挂国旗。
当日上午,在市区劳动路,城管队员发现,部分临街单位、商家悬挂、使用的国旗不规范,大小不一、高矮不一。
有的将旗杆斜插在“门脸”两侧的门缝处;有的为防止国旗被风刮倒,将旗杆与护栏绑在一起或与铁墩系在一处;有的国旗经风吹日晒已经褪色……
城管执法人员在督促临街单位、商家自行整改的同时,要求其采用竖立悬挂或45度角插挂的方式,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对于个别临街单位、商家悬挂国旗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提醒市民,悬挂国旗应按照规定,不要随意悬挂。每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国旗的尊严,时刻对国旗予以尊重。
另外,国旗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标识旗帜及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置于中心突出位置,不得低于其他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