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事

我市出台《许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开展技能培训 提升技能水平

到2021年年底,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

本报讯 (记者 张铮) 为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10月18日,我市出台《许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重点围绕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着力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打造“智造之都”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据了解,《许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目标任务是,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其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5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全市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

其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和水平。3年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6万人次、“两后生”0.2万人次、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0.7万人次、退役军人0.3万人次、“巧媳妇”工程从业人员1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万人次、残疾人0.3万人次,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在50%以上。

围绕我市“十大产业链”和智能电力装备、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等行业,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技师培训项目。根据企业需求,从人员招聘、推荐就业到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提供订单式、全链条终身培训,全力服务我市产业发展,3年开展培训11.5万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在80%以上。

深入推进技能脱贫行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3年培训0.5万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在60%以上。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