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莉莉) 10月18日,在市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市民刘霞如愿索回3000元购物款。
10月16日下午,刘霞在市区某超市买完一件风衣,被告知拿着购物小票可以在玉饰柜台参加抽奖活动。刘霞信手从抽奖箱里摸出一张卡,刮开一看,竟中了一等奖——2600元代金券。在柜台营业员的诱导下,她花3000元购买了标价为5600元的手镯。家人看后认为“不值”,刘霞次日到超市与商家协商退货无果,遂投诉至市消协。
市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了解到商家为了促销,以抽奖的形式吸引消费者购买饰品。商家最终同意退还刘霞购物款3000元。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购物抽奖花样多,个别可能有“猫儿腻”。消费者一般会中“大奖”,误以为自己很幸运,殊不知商家的抽奖箱里基本上全是“大奖”。鉴定证书只能证明商品是什么珠宝玉石,并不能证明它的价值。消费者购买商品,应尽量选择正规商家;在面对抽奖、打折促销等优惠活动时,提高警惕、谨慎消费;把购物票据保存好,作为维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