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便民

微信转错账,对方不退又拉黑,咋办?

律师:当事人可报警取得对方身份信息,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

微信截图

10月23日,市民杨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770000反映:前几天,我通过微信转账时,将转账对象的手机号输错一位,导致400多元进入一个陌生人的微信账户。对方不想还钱,我该怎么办?

记者贾同岭核实报道:杨先生在我市做假发生意。前几天,他雇人加工假发,在支付报酬时遇到了一个小插曲。

“我带的现金不够,就用微信进行转账。一位老太太报了家人的手机号,我通过搜索手机号添加微信好友,将470元报酬转给了对方。”杨先生说。

第二天,老太太找上门,说家人没有收到这笔钱。杨先生说“不可能”,翻出微信转账记录让老太太确认。老太太看到微信头像,说这不是家人的微信。原来,老太太把家人的手机号报错了一位,导致杨先生加错了微信好友,转错了账。

杨先生通过微信和对方联系。对方承认收到了钱,说已经花了一部分,只愿退450元。杨先生表示“可以”。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收到退款后,杨先生稀里糊涂地又向对方转了466元。对方秒收,杨先生恍然悔悟,恳请对方转回来。这次对方不再理睬,微信不回、电话不接。

连续两次转错账,杨先生觉得很尴尬:“这事我有一定的责任,连续转错账也给对方造成了不便。我并不要求他全部退还,退还一部分就行。”

但是,任凭杨先生怎么联系,对方就是不理他。“几百元钱不多,但他怎么能心安理得地收下,拒不归还呢?”杨先生有些生气,认为对方“不地道”,随后拨通了本报热线电话求助。

杨先生将对方的手机号、姓名和微信号给了记者。记者拨通拒不退款的“李先生”的电话后,对方默不作声,过了10秒钟才开腔确认身份,但语调很低。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明显心虚:“好的,好的,晚上就转。”

第二天,杨先生告诉记者,对方不但没有退款,还将他拉黑了。杨先生只得报警,但警方表示,这属于民间经济纠纷,他们只进行调解。

杨先生的遭遇在许昌晨报热线QQ群中引起热议。网友“我爱我家”说:“不当得利必须归还,不然要负法律责任。”网友“灯火阑珊”说:“为这点儿钱,名声都不要了,至于吗?”……

随后,记者采访了河南先利律师事务所律师盛亚辉。盛亚辉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这意味着,在追回全额钱款时,当事人可要求相对人一并返还产生的利息;如因配合返还而产生交通费、误工费、手续费等必要费用,可向相对人主张。

如今,转错账的情况时有发生。盛亚辉建议,如转账金额不大,当事人可私下调解。如对方拒不归还,当事人应保留转账凭证,报警取得对方的身份信息后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