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李俊甫) 12月3日,市民赵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小区里的公共文体设施有的老化了,能用维修资金修吗?可以的话,怎么走流程,需要什么材料?为此,记者咨询了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据了解,小区里的公共文体设施属于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什么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市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相当于房屋的“养老金”,属于业主共有。对于业主来说,合理有计划地使用维修资金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有助于维持和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价值,保障业主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监控设施、电梯等。
按照相关规定,维修资金申请使用需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双2/3)业主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方可从相关业主缴存的维修资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