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许昌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汉杰) 记者2月19日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相关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李喜华说,2月10日,他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出相关支持措施,落实“降、缓、延”三字诀。
“降”字诀。疫情防控期间,为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执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政策。企业可在5%至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自助办理或者电话预约办理。
“缓”字诀。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时间不超过12个月。疫情解除后,企业及时足额补缴的,可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延”字诀。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到期的,可延长提取申请时限至疫情解除后30个工作日。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时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申请时限超期的,可延长申请时限至疫情解除后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