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特刊

魏都区人民法院坚持防控疫情和审判执行“两手抓”

为复工复产铺就法治“快车道”

本报讯(记者 毛迎 通讯员 张棣)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魏都区人民法院坚持防控疫情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通过精准施策,企业性质的被执行人出具诚信还款承诺的,该院法官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征得其同意后,运用司法手段,依法有序助力部分涉诉、涉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2月25日,记者从该院了解到,在前期为15家企业“松绑”后,又有10家涉及医药、物流、环保等方面的企业获准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企业转产生产口罩

法院急事特办助力战“疫”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口罩等医用物资相对紧缺,河南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决定转产生产防疫口罩。由于该公司涉及一起执行案件,为便于开展防疫物资的生产,该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措施。收到申请当日,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审查该公司提供的材料后,及时上报法院领导,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征得对方同意后,迅速作出解除河南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措施的决定,希望该公司抓紧时间生产防疫物资。

“感谢法院的支持,我公司将克服一切困难,争取尽快投入生产,为抗击疫情作出贡献!”该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党某给执行干警发来微信,表达了助力疫情阻击战的决心。

执行干警郑重嘱咐党某,法院会对该公司的生产情况随时跟踪了解,并督促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承诺书。

出台《意见》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魏都区人民法院出台了《魏都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促进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复工生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表示为支持市区企业复工生产,促进市区经济健康发展,对疫情期间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类案件中涉及企业的,原则上不采取查封账户措施,慎重采取其他保全措施,如有特殊情况,提交院审判执行工作会议研究。对疫情期间执行案件网络查控中涉及企业的,非紧急情况,原则上不得查封冻结企业账户。慎用其他查封措施,如有特殊情况提交院审判执行工作会议研究。

开辟“绿色通道”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该院专门设立了涉疫企业执行服务“绿色通道”。针对因本次疫情产生的企业各类纠纷,设立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明确专人负责快捷办理立案及执行手续,及时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对列入魏都区“四个一百”名单的涉执企业,建立分包联系机制,对企业负责人反映的问题,优先处理,限时办结。

通过多种举措鼓励企业复工复产,对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鼓励企业在疫情期间合理有序复工生产;对积极复工生产且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企业,积极协调执行案件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企业采取的冻结银行账户、列入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积极促成达成执行和解或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