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特刊

顶风作案

猎捕野生动物,罚!

本报讯 (记者 代玺 通讯员 付晓娜) 昨日,记者从襄城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日前侦破一起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对顶风作案的8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2月3日,襄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居民举报,称襄城县库庄镇齐王村的8名村民利用3只猎狗猎捕野兔。接警后,襄城县森林公安局治安队队长宋雪锋与民警一起控制违法行为人,并对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襄城县成立了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领导小组。襄城县自然资源局、襄城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每天对集贸市场、车站、农家乐等场所开展宣传和巡查工作。此外,为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执法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的监测与巡查工作,对紫云山、首山、令武山等重点区域的农家乐、饭店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定点监测湿地公园水禽、飞鸟的动态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防控、早处理,确保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安全,全方位构筑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