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啥时候可不戴口罩?国家卫健委提建议

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卫健委网站3月18日发布《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对不同场景下戴口罩提出科学建议。按照中央指导组的指示精神,防控组组织专家对不同人群预防新冠肺炎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普通公众】

1.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建议不戴口罩。2.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场所、购物场所、餐厅、会议室、车间等;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在中、低风险地区,建议随身带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3.对于有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4.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特定场所人员】

1.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在中、低风险地区,建议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建议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2.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在中、低风险地区,建议随身带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在高风险地区,建议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其他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重点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职业暴露人员】

1.普通门诊、病房的医务人员,低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2.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3.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建议使用头罩式(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并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